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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活动的通知

  (四)制度机制创新。结合实际,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不断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以之形成完备的制度保障;要从投入机制、运转机制、效能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特别是党的先进性建设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落实好《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的工作责任制》和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优秀成果评选的条件、方法和步骤

  (一)评选的条件。

  “党建工作创新”活动优秀成果要以本年度党建工作为主题,紧紧围绕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等内容,重点在党建工作方法、内容形式、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创新、有创意的,或被上级党组织宣传推广、经验交流及表彰的。

  1、主题要鲜明。申报的成果要紧贴党建工作实际,紧贴时代发展主题,紧贴安全发展大局,充分体现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的主旋律。积极反映党建工作如何在立足安全发展,促进和谐吉林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不断创新,发挥作用的,特别是在关注重点、解决难点、化解矛盾等方面有重大突破的。

  2、内容要充实。申报的成果既要有理论的高度,也要有实践的深度;既要有鲜活的典型事例,还要有精炼的归纳总结;要注重经验做法的典型性。

  3、效果要明显。要有操作运行的过程,经过实践的检验,确实具有突出的效果,具有较强的宣传、交流和推广价值,对党建工作的探索具有指导性。

  (二)评选的方法和步骤。

  “党建工作创新”活动优秀成果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按照支部申报、成果初评、考核验收等三个步骤进行。各支部可随时将创新成果(含电子盘)报送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年底组织评选,对优秀成果将上报省直党工委参评。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这次创新活动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活动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各党支部对近年来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地梳理,对已经落实的工作和取得的实际成效做出客观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各支部要切实把这项活动作为促进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发现解决主要问题的重要平台,精心组织,以此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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