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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活动的通知

中共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活动的通知
(吉安监管党委字[2007]11号)


各支部(总支):

  按照省直党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服从大局、服务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决定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创新安全发展思路、改革安全发展办法、突破安全发展瓶颈、解决安全发展难题”的总体要求。总结、宣传近几年在党建工作创新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作法,通过相互交流,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落实能力,促进安全发展。

  二、主要内容

  着眼当前安全发展的形势,结合具体实际,各支部(总支)在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活动过程中,重点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思考、研究、总结。

  (一)思想观念创新。一是党建工作要与中央、省委和局党组的工作大局一致,与时代发展的要求同步,与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任务同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二是党建工作要善于借鉴和运用其它领域的科研成果和工作成果,积极引进现代的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并加以科学整合,形成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思路。

  (二)工作内容创新。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研究和探索机关党建工作自身的规律特点,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形成特色,体现实效性。

  (三)方式方法创新。党建工作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作指导,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主动从封闭思维转到开放思维,从被动应对转到主动探索,从核心领导转到服务监督,用新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开创党建工作的新局面,真正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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