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安〔2006〕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上来,把具体措施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目标,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岁末年初,生产经营面临旺季,人流、物流显著上升,各类活动明显增多,引发各类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增加,安全生产进入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真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当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企业、每一岗位,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三、突出重点,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要强化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落实确保春运安全的各项措施。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对可能造成事故的恶劣天气,要及时采取停航、封道等措施,严禁冒险开航出车;对申请参加春运的车船要逐一进行严格检验,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船参加春运,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执勤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参与春运的车船;要及时疏导从超载车船上卸载的旅客和货物;有关运输企业要做好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杜绝故障车辆上路行驶,同时要做好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违章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的安全生产工作,严禁超载和非客船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