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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陈文胜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陈文胜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
(渝府〔2007〕89号)


渝中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追认陈文胜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渝中府文〔2007〕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陈文胜同志生于1968年3月,生前系成都铁路局重庆客运段列车员。2007年3月13日,陈文胜同志在途经九龙坡区杨家坪龙凤寺江边时,为抢救落水小孩不幸遇难。

  根据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五)款“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可批准为革命烈士的规定,市人民政府批准陈文胜同志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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