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民政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漯民[2007]27号)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办:
2006年,在各县区党委、政府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各县区民政局和高新区民政办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突出重点,务实重干,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稳定机制作用,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县区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2007年度的工作任务,经市民政局目标考核组考核,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源汇区民政局、郾城区民政局为民政工作优秀单位;召陵区民政局、舞阳县民政局、临颍县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办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工作,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