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湖南省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违规及整改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吉交建管[2006]16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部《关于湖南省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违规及整改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公路建设市场和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管。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法人必须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制定界面清楚、责任明确、控制严谨的建设管理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突出质量管理,切实担负起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施工过程的管理要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对施工、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合同加强监管力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技术指导,使其明确各项技术质量标准和要求。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理,坚持旁站监理和巡视监理,严格把好材料、设备进场、施工工艺、现场管理、试验检测、计量支付、工程验收等各个重要关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准进场,不合格的工程坚决返工。对在工程建设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程建设混乱,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并在验收、计量支付等方面把关不严的监理单位要采取严厉措施,坚决予以清除。
三、施工单位必须强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通过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制和考核检查办法,要建立控制有效的自检体系。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建立诚信制度,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设备进场,不得随意更换。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办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四、各从业单位要加强自律,认真履行职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要加大监管力度,按交通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通知》(吉交建管【2006】155号)要求规范我省公路建设市场。
五、为达到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省厅制定了《关于整顿、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检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快培育规范诚信的公路建设市场,全面提高行业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