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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6)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交明电[2006]34号)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也是防范事故的重点时期。为切实做好交通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的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抓在手上,做到精力投放、责任分解、安全投入、措施落实“四到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别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突出重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针对冬季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和交通肇事等特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油库、锅炉、站(场)、车辆等重点场所、部位和“人、车、站、路、环境”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防范措施。一是加强防火安全排查,查找和消除火灾隐患。要重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一抓到底。二是落实相关措施,确保道路运输安全。要吸取现实教训,结合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对客车驾驶员进行雪天、冰雪路面和雾天行车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等知识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运管机构要进一步把好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从业人员,应根据国家或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依法进行清理。三是加大对客运站的监督管理,将安全隐患解决在源头。要督促客运站遵守《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四不进站、二不发车”规定,坚决杜绝超员和“带病”车辆出站上道;对超长途班车、夜行班车实行回站检验、出站把关制度,防止疲劳驾驶;继续加大站外发车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有效监管;继续做好“三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工作。四是加强冬季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力度。冬季施工,安全条件差,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项目各方安全责任,重点将施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之中。对于冬季隧道施工、高空作业以及大型支架等临时性工程施工,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做到方案不批准不实施、人员不培训不上岗、预案不合格不开工、现场不防护不进场,真正实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五是加强冰封时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不封冻渡口要设立警示标志,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水上运输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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