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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07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建立健全规章标准,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供法制保障。省安监局出台《江苏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程序;组织制定《江苏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江苏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基础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2007年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重点抓好《江苏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落实,杜绝“三违、三超、一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超药量、超范围、超人员、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现象的发生。

  4、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基础管理,使管理和经营走上规范化轨道。2007年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重点抓好《江苏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规范批发企业管理行为和市场经营行为,特别是要抓好批发企业对零售点开展配送服务、风险抵押金交纳工作落实。零售网点做到四个统一(统一专柜(或专店)、统一配备消防器材、统一安全标识、统一制度上墙)。各市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中“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规范销售网络,合理布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对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商店,按照国家有关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批条件与程序的规定,组织颁(换)发国家统一印制的销售许可证。

  5、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到位。省安监局将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各级安监部门对生产批发企业监管措施标准,建立检查制度,完善检查台账。在措施中将明确规定县级安监部门必须对辖区内生产批发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市级安监部门必须对辖区内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批发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三次;省安监局对生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批发企业检查每年不少于总数的50%。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项整治工作是针对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突出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各市要成立由安监、公安、工商、监察、经贸、质监、交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各自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作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协调行动。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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