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交通气象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苏安办[2007]18号)
省有关部门:
现将《交通气象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二○○七年四月九日
交通气象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
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交通气象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减少气象灾害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省安委会于3月15日在南京召开了交通气象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气象局、交通控股公司、公安厅、交通厅、安委办作了发言,报告了近年来我省交通气象和安全生产方面的现状、措施、存在问题。仇和副省长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肯定了交通气象对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韩庆华主持。现将会议主要情况纪要如下:
一、充分认识交通气象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高度重视气象服务,充分利用气象信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不断提升交通气象对维护交通安全的保障能力。重点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一个网络、三个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交通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沿高速公路、沿江、沿海交通安全的气象监测体系的建设步伐;二是加快建立交通气象预报服务机制,在对重点公路和长江水道进行气象保障系统建设的同时,建立交通气象预报服务工作机制;三是继续完善交通气象应急服务机制,把气象应急服务系统纳入全省交通安全和紧急救援体系;四是建立完善交通工程建设的气候论证制度,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的科学评估机制。
三、切实加强交通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将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积极推进交通气象工作,拓展交通气象服务面,充分发挥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要加强研究推广,要按照“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尽快在全省交通干线推广。条件成熟后,可以向水上交通、海洋与渔业、铁路运输、民用航空等领域推广。二要加大投入力度,交通、建设等部门和单位要把交通气象保障系统建设纳入交通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交通气象保障系统的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行。三要加强资源共享,交通、公安、海事、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监测系统,将监测信息及时提供给气象部门,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和航段实况视频信息的交换。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些信息,结合大气探测资料,及时进行科学分析,主动提供预报预警,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气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