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厅2007年建设“平安交通”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交安监字[2007]10号)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开展好2007年建设“平安交通”活动,现将《吉林省交通厅2007年建设“平安交通”活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根据建设“平安交通”活动三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吉林”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吉林省交通厅2007年建设“平安交通”活动工作要点
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
吉林省交通厅2007年建设“平安交通”活动工作要点
2007年是建设“平安吉林”活动的第三年,也是全省交通行业建设“平安交通”活动的关键年。进一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要求和扎实推进“平安交通”活动的深入开展,是做好2007年建设“平安交通”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吉林”活动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落实2007年“平安交通”建设任务,努力构建和谐交通。
二、工作目标
建设“平安交通”要立足于为全省交通建设、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并着眼于正确处理交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和谐交通的长效机制,促进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开展 “平安交通”建设活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道路运输责任事故死亡率低于0.3人/百万车公里;
2、水上运输责任事故亿吨公里死亡率低于0.02人;
3、交通施工建设和运输生产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4、厅直属单位和居民区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干部职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全省交通系统不发生重大恶性火灾事故;
6、全省交通系统不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
三、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创建“平安交通”、构建和谐交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坚持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是加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结合当前工作和长远规划建设,把长效机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制定出适合本单位、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推动全省交通系统建设“平安交通”活动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