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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是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应特别加强对剧毒品、易燃易爆的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非法生产、经销危险化学品,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

  五是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力量,对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同时,做好煤矿瓦斯爆炸、透水等突发事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六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化工、石油、冶金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经营单位和设备设施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节日期间连续生产(工作)和设备检修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防止突击生产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七是加强渔业生产和海洋滩涂养殖的安全监管。要预防和禁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渔船和在恶劣气象条件下冒险出海捕捞作业,要重视对近海养殖运输车辆特别是拖拉机的管理,做好气象预报工作。加大对渔民和沿海养殖户的安全教育,避免各类海难事故的发生。

  八是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工程设计、施工的安全监理,设计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隐患的工程要立即责令停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

  九是加强药品、食品和卫生安全监督。进一步做好药品和食品的安全工作,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确保不发生大范围的食物中毒事故。要制定完善突发卫生事件救援预案,努力处置好各类意外中毒事故。

  十是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安全用电、用火,集体组织在校生外出旅游、度假时,要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大检查以自查为主,“五一”前,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查。

  三、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五一”期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有关部门,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加强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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