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2007年深化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交安监[2007]89号)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质监发[2007]145号)的要求,为巩固去年我省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现将《全省2007年深化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全省2007年深化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07年是国家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质监发[2007]145号)的要求,省厅决定在2006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逐步构筑起“政府监管,业主主导,施工企业为主体,参建各方各负其责”的交通建设安全综合监控体系。
二、整治目标和原则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管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建设各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交通部《“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以及“五项制度”》(附件1)的要求,确保今年各项交通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整治原则
整治工作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行业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整治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做到整治一处、改正一处,不留隐患。
三、整治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