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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交安监[2007]11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吉林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二OO七年六月十一日

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的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全省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道路旅客和危化品运输、水上交通、地铁运输、工程施工、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并整治事故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建立长效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奠定工作基础,为平安交通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省交通行业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厅长张勇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监处,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调度工作。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落实省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行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 运输安全整治

  1、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省厅年初下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的从业资质及其运输工具安全可靠性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审批管理,把好审批关,防范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与公安、农业部门联合,严肃查纠病车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运输。同时,各级公路部门要深入开展“安保工程”,加大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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