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标准化创新激励机制。建立科技政策与标准化政策协调机制,鼓励将技术标准研发与产品研制相结合;将“标准创新贡献奖”纳入市科技创新奖评定范畴,对创造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标准研制及实施项目予以奖励。
(二)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1.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迅速占领市场;鼓励支柱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通过联盟标准引导产业链企业加强分工与合作,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相结合,形成优势产业事实标准,逐步形成“以我为主”的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标准化团体组织,提高产业竞争力;鼓励企业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积极提交国际标准提案。
2.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支持出口企业取得欧盟认证(CE)、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认证(FCC)等国外产品认证,提升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准入等有效措施,推动企业积极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及社会责任标准,食品及药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标准(HACCP)和良好药品生产规范(GMP),软件企业实施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等国内外先进管理体系标准,提升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的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企业积极应用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升企业管理和经营水平。
3.发挥示范企业的带头作用。在全市重点产业领域遴选一批标准化基础良好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是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建立企业标准化战略;二是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三是创新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科研开发与标准化相协调的机制,争取在技术上有了突破就迅速研究制定技术标准,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化,抢占市场先机。
4.鼓励企业承担国内外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及工作组(WG)召集人的工作。通过承担TC、SC秘书处及WG召集人的工作,增强制修订标准的话语权。抓住国家有关部门推进TC、SC及WG改革的战略机遇,引导我市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积极申报,争取更多的国际及国内标准化组织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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