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择优推荐的原则。(1)质量高,能够反映行业、产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教材;(2)专业教材配套、课程资源配置齐全的教材;(3)与职业资格标准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衔接的教材;(4)适合职业学校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5)价格低、售后服务好的教材。
3.一纲多本、公开透明的原则。审委会集体确定的目录经省教育厅批准后,于每年5月份发布当年用书目录,秋季发布调整用书目录。
四、教材选用原则和程序。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重视教材选用工作,制定公开、规范、科学的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根据国家或省颁布的教学指导方案、结合我省人才需求和学校实际确定,教材原则上以省教育厅颁布的用书目录为依据,并按照下列要求自主选用:
1.德育课。包括哲学基础知识、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等四门必修课,必须统一使用由教育部组织编写审定的国家规划教材。
2.文化课。原则上要求使用国家规划教材。地方编写的文化课教材须由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报教育部审定,通过审定的教材方可列入省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供我省各中等职业学校选用。
3.专业通修课和专业课。按国家规划教材、国家推荐教材或省编教材、行业编教材、校本教材的顺序逐级依次选用,只有在上一级没有合适教材的情况下才能选用下一级教材。教材的出版单位原则上应为教育部认定的职业教育教材出版基地。
4.优先选用系列成套的专业教材,或配有相关资源的教材(如配有:电子教案、助教光盘、助学光盘、实验实训仿真多媒体光盘、学习卡等)。
5.教材选用既要选用最新版本,又要保持连续性。每门课程教材版本一经选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6.教材选用工作应在课程开设起始学期之前进行,至少应提前三个月。学校要将选用教材意向报省辖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审核的教材方可订购使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省教育厅。
五、做好教材培训和研究的管理工作。按教育部规定,教材培训由教材出版单位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教材出版单位搞好教材培训工作,学校要积极开展和加强校本研修。要按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