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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安监〔2007〕59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265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加强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建材行业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略)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江苏省加强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建材工业是我省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产业,目前已形成水泥、平板玻璃、砖瓦、卫生和建筑陶瓷等门类比较齐全、产品配套能力较强的工业体系。水泥、平板玻璃等主要建材产品的产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建材行业基本生产方式是窑炉作业和矿山开采,具有门类多、涉及面广、生产工艺多样化、作业条件艰苦、高温作业危险因素多、粉尘危害严重的特点,既有矿山开采的坍塌、透水、爆炸等类型事故,又有窑炉作业所特有的爆炸(水泥立窑喷窑、煤气发生炉、砼制品蒸压釜)和中毒窒息、水泥库塌料等类型事故,此外还有粉尘造成的职业危害和环境污染。目前,我省建材行业在朝着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同时,工业结构加快升级,工艺设备逐步更新,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改善,总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十多年来未发生特大伤亡事故。

  目前我省建材行业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非公有制企业和小型企业居多,企业大量雇佣农民工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的难度大大增加。特别是近几年来,受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大量进入的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等因素影响,我省建材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规章制度不齐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完善,应急救援工作不到位,职业危害现象严重等问题比较突出,建材行业事故总量比较大,重大事故也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建材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督促建材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苏政发[2004]29号),结合我省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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