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当地人均月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2地方财政补贴收入预算数的确定
地方财政补贴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地方财政补贴收入预算数=上年地方财政补贴收入预算数+(上年养老金支出决算数-上年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决算数)×(1-上年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超额数÷上年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预算数)×系数
3利息收入、转移收入预算数按上年决算数确定,其他收入不列入预算范围。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1养老金支出预算数的确定
养老保险金支出预算数在上年决算数的基础上,结合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以及翘尾等因素确定。具体为:
养老金支出预算数=上年养老金支出决算数+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支出预算数+翘尾支出数+当年调标支出预算数+调整数。
其中:
新增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支出预算数=上年末退休人数×全省退休人数平均增长率×上年当地人均月养老金水平×(1+全省养老金平均增长率)×领取养老金月数+调整数。
2上解上级支出预算数的确定
各市、县上缴调剂金比例为6%,其中3%留在设区市,用于本市的调剂,3%上缴省社会保险局。具体为:
上解上级支出预算数=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预算数×6%
3丧葬抚恤费支出预算数根据上年当地离退休人员数、全省平均死亡率等因素确定。具体为:
丧葬抚恤费支出预算数=上年离退休人数×全省平均死亡率×人均支付标准
4转移支出预算数按上年决算数确定,医疗补助金支出、其他支出不列入预算范围。
三、基金缺口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确定
1基金缺口预算数的确定
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预算数只核算因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预算数、养老金支出预算数、地方财政补贴收入预算数、上解上级支出预算数、丧葬抚恤费支出预算数形成的缺口。具体为:
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预算数=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预算数+地方财政补贴收入预算数-养老金支出预算数-丧葬抚恤费支出预算数-上解上级支出预算数
2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省财政养老保险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