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防控制室人员不会操作相关消防设施,违反了《
消防法》第
十四条规定。
(三)整改要求
1.改造维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
2.对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能够熟悉操作相关消防设施。
(四)责任落实
督办责任县(市、区)政府:偃师市政府
政府责任人:李明智(偃师市市长)
政府督办责任人:刘虎成(偃师市副市长)
公安部门责任人:汪海涛(偃师市公安局副局长)
消防部门责任人:张敢(偃师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单位责任人:卢胜恩(偃师市市政工程处处长)
三、河南洛阳孟津石油分公司小集加油站
(一)单位概况
位于孟津县会盟镇小集村,占地面积399.6平方米,建筑面积333平方米,共1层,总建筑高度3米。
(二)火灾隐患情况
通信电缆与加油机防火间距不足,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第4.0.4条规定。
(三)整改要求
应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第4.0.4条规定,增加通信电缆与加油机之间的防火间距。
(四)责任落实
督办责任县(市、区)政府:孟津县政府
政府责任人:苗欣欣(孟津县县长)
政府督办责任人:刘炳华(孟津县副县长)
公安部门责任人:曾利民(孟津县公安局副局长)
消防部门责任人:杨华(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单位责任人:任涛(河南洛阳孟津石油分公司小集加油站法定代表人)
四、伊川县伊龙国际大酒店
(一)单位概况
高层建筑,建筑面积9055.92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层。
(二)火灾隐患情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违反《
消防法》第
十四条规定
(三)整改要求
应按《
消防法》第
十四条之规定,更换维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