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改要求
1.应按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之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应按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1条之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四)责任落实
责任县(市、区)政府:栾川县政府
政府责任人:谷树森(栾川县县长)
政府主管责任人:黄秀科(栾川县副县长)
公安部门责任人:周松(栾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消防部门责任人:严兵章(栾川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单位责任人:李翠萍(栾川县潇洒歌舞厅法定代表人)
附件2:
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7处重大火灾隐患
一、中信重型机械公司洛矿宾馆
(一)单位概况
地上十层,建筑高度31.5米,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宾馆大厅、餐厅及歌厅,二至九层为客房,十层为机房。
(二)火灾隐患情况
该宾馆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6.3条、第7.6.4条之规定。
(三)整改要求
应按照《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6.3条、第7.6.4条之规定,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四)责任落实
督办责任县(市、区)政府:涧西区政府
政府责任人:刘湖镜(涧西区区长)
政府督办责任人:樊庆(涧西区副区长)
公安部门责任人:李四学(涧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消防部门责任人:曹大魁(涧西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单位责任人:王竞(中信重型机械公司洛矿宾馆主要负责人)
二、偃师市市政公寓
(一)单位概况
建筑高度46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地上16层,地下1层。其中地下1层和地上1、2层为商场,地上3到16层为住宅。
(二)火灾隐患情况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功能不完备,违反了《
消防法》第
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