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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政府主管责任人:牛振宇(西工区副区长)

  公安部门责任人:马平川(西工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消防部门责任人: 陈伟(西工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单位责任人:姚伟民(洛阳开拓者数码有限公司开拓电玩城法定代表人)

  二、老城区中原农贸城

  (一)单位概况

  该市场属南关工农村,位于老城区九都东路,建筑面积5000千方米,建筑层数为二层。

  (二)火灾隐患情况

  四排250户均为“三合-”、“二合一”场所,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

  (三)整改要求

  应消除“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四)责任落实

  责任县(市、区)政府:老城区政府

  政府责任人: 尚映照(老城区区长)

  政府主管责任人:李益玲(老城区副区长)

  公安部门责任人:徐国强(老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消防部门责任人:熊志强(老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单位责任人:李建军(老城区中原农贸城法定代表人)

  三、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一)单位概况

  行政综合楼地上六层,设有空气调节系统,建筑面积10156.92平方米,住院部大楼共13层,建筑面积17100平方米,建筑高度45.3米。

  (二)火灾隐患情况

  1.六层行政综合楼设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规定;

  2.医院住院部大楼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6.3条规定;

  3.住院部大楼消防控制室的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12条规定:

  (三)整改要求

  1.行政综合楼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之规定,增设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除外)。

  2.医院住院部大楼应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6.3条之规定,增设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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