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安监〔2007〕83号)
各市安监局:
当前,夏季已经来临,高温、潮湿、多雷雨等气候易导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给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针对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特点,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紧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要把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监督,规范检查。各地要结合雨季和夏季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要采取企业自查、专家检查、部门抽查等形式,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尤其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治理事故隐患。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快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市、县两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地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针对夏季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等特点,督促企业重点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落实防雷、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尤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管理,严防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严格培训。各地要督促化工生产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生产一线操作人员要进行强制性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操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确保其具备化工行业基本的从业能力。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危险岗位的操作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岗位安全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培训结束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将培训情况报所在地县(市、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