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
(苏安监〔2007〕85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2006年以来,各市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苏安监〔2006〕103号)和《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会议纪要》(苏安监〔2006〕171号)的要求,提高了对危险化学品登记在加强安全监管、防范事故发生等方面重要作用的认识。各地以不同形式做好登记的宣传、发动和协调工作,向企业宣传登记工作的重要性,促进登记工作按规定时间顺利开展。协调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登记代理机构的关系,解决部分中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力量不足的问题,提高登记材料的申报质量。各市根据本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5月10日,全省共有1617家企业上报了登记材料,其中1236家企业的电子文档通过审核并取得登记证号,镇江、南通、宿迁等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报登记率达到70%以上。各地共举办从事登记人员业务培训班33期,培训登记人员3527名。
同时,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省登记工作进度不一致,部分地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报登记率不足30%,特别是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市申报率不高;二是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登记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观望、等待现象;三是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因技术力量不足,上报登记材料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影响登记进度。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加强对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登记工作列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到登记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向企业宣传登记工作的重要性,转变企业对登记工作的认识。发挥登记代理机构的作用,解决企业申请登记材料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问题。
二、抓紧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登记工作。对尚未申请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梳理,制定工作计划,督促企业尽快完成登记工作,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