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初步设计审查前,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安全专篇)和有关的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㈤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安全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㈥在生产设备、设施调试运行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检测,对其效果作出评估。同时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设区的市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㈦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并将试运行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㈧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安全设施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送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㈩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批准的项目,应到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受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八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中的职责:
㈠应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
㈡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做出论证;
㈢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法规、规范和标准,并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完善初步设计;
㈣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㈤在施工图设计时,应落实在初步设计审查时通过的安全设施的审查意见。
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中的职责:
㈠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