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政办〔2007〕30号 2007年3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2月1日至9日,市政府组成4个考核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0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经考评,涧西区人民政府、西工区人民政府、廛河区人民政府、洛龙区人民政府、吉利区人民政府、宜阳县人民政府、伊川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广电局、公用事业局、民政局、文化局、文物局为消防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现将2006年度消防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去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颁布后,涧西、廛河、伊川、宜阳等根据当地实际迅速制定了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把消防经费增长幅度和来源写进了实施意见。在全市各类专项整治和隐患普查活动中,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由主管县(市、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市民政局、工商局、文物局、公用事业局、卫生局等多次部署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普查和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活动,有力地督促了本系统的隐患整改工作。在元旦、“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级党政领导轮流排班,深入宾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区检查消防工作。据统计,2006年各县(市、区)、市直各委局共召开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会议365次,县级以上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419人次。
二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2006年年初,各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各部门与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内部逐级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消防工作、消防经费投入及消防装备建设等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与经济发展同计划、同部署,初步形成了市、县、乡镇三级消防责任网络。文化、工商、教育、民政、旅游、安监、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签订了消防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责任目标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