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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深化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针对我省农村中小学校课桌凳较为紧缺,学生自带现象较为普遍,更新改造任务较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06年在全省44个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展工作重点县开展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试点工作(详见附件),每县安排资金额度为50万元,通过试点,全省今年将集中采购25万套学生课桌凳,解决50万名学生上课条件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开展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试点工作,是我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农村教育投入分担机制,巩固和完善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我省试点经费采取“配置实物”方式安排,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委托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省级课桌凳政府采购,直接将实物配置到试点县的项目学校。

  三、项目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对所属农村中小学校课桌凳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对于课桌凳自带情况、破旧损毁情况以及短缺情况应进行登记建库,掌握全面情况,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省级配备的课桌凳,原则上以装备农村小学为主,优先考虑已实施过危房改造工程的项目学校。各项目县根据每县50万元的分配资金额度,按照全木结构学生双人课桌凳每套100元的预算参考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学校,并与2006年10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批。

  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工程的总体规划、实施、检查和验收工作。各项目市、县教育、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工程规划制定工作、配合中标企业做好课桌凳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负责课桌凳的质量验收和反馈。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课桌凳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工作,切实保证课桌凳质量。各地要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课桌凳更新工程的实施,确保将政策落到实处。省里将试点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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