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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06年河南省高校杯教职工羽毛球团体赛的通知

  1.正常弃权:赛前运动员确因伤病者,赛中受伤(或突发急性病)者,分别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大会医生检查,证明不能参加比赛和继续比赛。
  2.非正常弃权:除以上正常弃权范围外,其他均属非正常弃权。包括以下情况:
  (1)团体赛赛前交换比赛队出场名单时,按规定时间迟到15分钟者,判该队该次比赛弃权。
  (2)团体赛第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
  (3)团体赛第二场比赛或上一场比赛结束后迟到15分钟(时间以裁判员宣布第一场弃权或上一场比赛结束后计算),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
  (4)团体赛一次比赛中出现两场弃权的队,判该队该次比赛弃权。
  (5)单项赛比赛队员按规定时间迟到15分钟者,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分别录取、奖励男、女团体比赛项目的前八名。如报名队数不足10队,则按实际参赛队数的1/2录取名次。即9队取五名,7-8队取四名,5-6队取三名,4队取二名,3队或以下则取消比赛。
  (二)对获得前三名运动队颁发奖杯和证书,前八名运动队颁发证书。
  九、体育道德风尚奖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裁判员(评选比例为6:1),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仲裁和裁判:
  所有人员由主办单位统一聘请。
  十一、报名日期、办法
  各单位必须在2006年11月1日前,将本单位所参加比赛的报名表交到郑州大学羽毛球协会(文化路工学院家属院内老干部活动中心)。
  报名 联系人:申延彪 0371-63887036 13592425676
  组委会联系人:秦广雍 0371-67767798 13503712950
  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
  十二、经费
  (一)各单位每一男队交报名费300元,女队200元。
  (二)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费用均由组委会负担。
  十三、其他
  (一)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
  (二)关于办理保险规定: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都必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意外,参赛单位及个人全权处理,主办单位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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