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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搞好我省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

  农村初中布局调整要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以满足城镇人口增长对初中办学的需求。原则上每2-3万人设一所初中,推进农村初中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平原初中一般应达到18个班、班额50人,校均900人以上的规模。山区初中一般应达到12个教学班、班额50人,校均600人以上的规模。各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撤并一些办学规模小、教学质量差的初中。在布局调整中,应充分考虑农村初中服务半径扩大和交通因素的影响,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寄宿制。

  农村小学布局调整要在坚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撤并一些村小和教学点,适当扩大办学规模,打破村村办学的“小而全”办学模式。农村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数不足20人的一般不再设成建制小学。平原地区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不含寄宿制学校),校址选择要适中。每个乡(镇)可设若干所中心小学;据离中心小学较远的村,可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小学;在交通不便或距离较远的村保留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学。按照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的原则,适时合理调整小学布局,逐步形成中心小学、完全小学、教学点相互关联的网络结构。积极推进山区寄宿制学校建设。

  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落实

  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而又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规划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抓,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布局结构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妥善解决在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作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向人民群众和地方干部讲明当前农村中小学生源不足的现状和生源逐年减少的趋势,以及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手段现代化对学校提出的更高要求,使广大群众明白“小而散、小而全”的办学形式已不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既浪费人力、物力,又难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此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统筹搞好规划

  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地县级教育、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条件和学校布局的现状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本着“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避免出现农村学生上学不便的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布局调整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于2007年4月底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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