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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06-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3、配备高素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万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按1:1的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
  4、落实预防保健任务。开展预防保健和妇幼保健服务,对社区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干预措施,并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口腔疾病等高发人群的监测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5%,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不低于95%,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不低于9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35周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比例不低于80%,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80%。
  5、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熟练掌握相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正确处理社区常见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及时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服务。
  6、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积极组织本社区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使临床医务人员掌握疫情报告、重大传染病识别和病例排查、院内感染防护等技能。指导、协助所在社区及驻社区各单位、居委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应急预案》和各类部门预案、专项预案。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日常监测工作。配合上级机构落实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做好本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类事故防控、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工作。
  7、提供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配备开展康复服务的基本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康复训练和理疗服务,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符合条件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可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8、为弱势人群提供服务。做好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医疗、康复等工作;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低保贫困人员的医疗救助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9、完善中医药的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社区卫生中心应开设中医诊室,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社区工作中要充分体现中医药的服务内容。应用中药、针灸、推拿、拔罐、敷贴、刮痧、熏蒸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5种以上;提供中成药和中药饮品数量应当满足开展中医药服务需要,中成药品种50种以上,中药饮品250种以上;配置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科普活动,开展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识的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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