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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政府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监督检查物资采购。是否制定和落实物资采购方面的廉政纪律和制度,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是否实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等。

  7.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是否按规定要求办理决算、竣工验收手续,及时移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8.监督检查各部门履行职责和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建立和落实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政府各相关部门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有无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工程进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等。

  三、工作原则及主要措施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监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工作原则,采取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与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相结合,教育、制度、监督与纠偏、惩处相结合。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行政执法。明确各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项目建设关键时段和关键环节,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3.完善内部监督。各重点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具体承办。所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并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

  4.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备案制度。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立项、招标、项目变更、竣工验收等每个环节结束后,必须分别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开展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召开廉政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廉政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活动,加强教育和防范。

  四、相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它不仅能够推动和促进工程顺利进行,而且也是防范商业贿赂的重要措施。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加强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开展好本单位建设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2.要严格制度。要从建立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入手,针对重要区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科学决策、管理严格、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工程“四制”,即: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行《工程合同》与《廉政合同》“双合同”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廉政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各级工程管理人员教育和监督,谨防腐败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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