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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马政办秘[2006]12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掀起全民创业、招商引资活动新高潮,现就我市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消费与环境

  二、指导思想: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以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为主题,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为我市开展全民创业,推进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马鞍山,实现“两个率先”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公安局、财政局、建委、农委、卫生局、广电局、物价局、市容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局、房地产局,电信公司,当涂县政府、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金家庄区政府,市文明办、总工会、《马鞍山日报》社,市消费者协会为成员单位的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工作。

  县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从2月10日开始至3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2月10日-3月8日)

  拟定实施方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3·15”活动,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3月9日-3月19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编印维权知识手册。

  2.开展“消费与环境”网上论坛、专家论坛及霸王条款点评活动等。

  3.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就消费环境问题举办专家论坛,新闻媒体报道;编辑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专刊。

  4.增聘维权专家志愿者、消费维权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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