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强化城市管理,保障市民健康
(1)加快慈湖河上游中小企业污染治理与管理,严禁违法排放超标污水;严禁非煤矿山乱采滥挖;开展矿区生态保护、植被恢复工作;加快向山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彻底改变该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保证农业用水质量。
尽快调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规划,对蒙牛、雨润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污水采取直接排入长江方式,避免采石河水系的污染。
(2)进一步加强工业布局的调整,实施“城中厂”转产、停产以及搬迁工程,市中心区一批污染较为严重、厂群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市区环境质量和群众生活、工作、学习的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功能分区,加快重工业区部分居民搬迁,保证市民享有城市发展和城市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果。
(3)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饮食业油烟污染和各类大气尘污染治理和管理。
继续加大炉窑、油烟和三产服务等专项治理。对未履行环评手续、超标严重的炉窑,一律先行关停;对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的锅炉烟尘和餐饮油烟污染进行治理。同时加大对建筑工地和运输车辆扬尘的管理,严格要求建筑现场覆盖、洒水,严格控制运输车辆抛洒现象。
按照“统一管理、分工协作、依靠科学、措施适当、因车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稳步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市民的健康。
19.加快矿区生态恢复,改善城郊生态环境质量
特别要重视紧邻城市的矿山资源的利用与保护问题,针对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环境禀赋能力,划定可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达到开发与保护并重,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共赢。对矿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控制、分批恢复,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南山矿区国家生态示范区第四、第五期建设。四期主要建设生态经济林示范区,面积24.69公顷;五期建设生态园林与防护示范区,面积68.31公顷。2010年,南山矿区生态重建率达到90%;二是开展姑山矿区生态恢复与建设,重点完成区域面积为100公顷的植被复垦;三是黄梅山矿区生态恢复二期工程,生态恢复重建面积约100公顷;四是向山硫铁矿生态恢复工程。全面整治采矿塌陷区周边小矿山,逐步开展采矿塌陷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尾矿库、酸水库、排土场等生态恢复重点工程。
20.强化辐射环境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深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晰具体操作规程,实行数据库动态管理,强化放射性废源(物)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高压输变电和微波发射装置电磁辐射环境管理。
七、以树立人与环境相和谐为理念,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21.努力构建以循环经济为重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
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具体体现。各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在全市层面,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在工业园区层面,开展马钢(包括新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开发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加强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要强化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以余热、余压和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为纽带的循环经济工业链。在企业层面,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进一步公开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依法实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结合清洁生产国家试点工作,在我市钢铁、化工、造纸等行业中开展3-5家清洁生产试点,进而在全市推进清洁生产方式,树立清洁、节约、环保的新型企业形象,力争1-2个骨干企业建成国家环境友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