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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大力发展电厂和山鹰热电的余热和余压利用,积极开展区域联片供热。
  (4)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工业建设,力争单位GDP能耗降低18%以上。
  13.继续加快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理,开展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工程建设
  (1)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炉渣、钢渣利用工程。新建高炉全部配套建设高炉渣水淬设施,水淬高炉渣全部用做水泥原料,钢渣、尾渣全部回收利用于建材生产。粉煤灰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电厂干出灰系统,粉煤灰用于水泥粉磨站的生产原料及道路工程建筑材料等。脱硫石膏的利用。利用脱硫石膏替代天然石膏作为水泥缓凝剂,全部用于水泥粉磨站水泥生产等。
  (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马钢公司含苯焦油综合利用工程。马钢焦化公司将精馏残渣经初步处理后全部回送焦炉焚烧。马鞍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建成年处理4万吨危险废物能力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五、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平台,全面开展农村、农业环境保护
  14.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1)结合新一轮村镇规划和村镇生态建设规划,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积极发展农村沼气,秸秆发电、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2)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地头污染,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到2007年,全市农村集中居民点自来水供给率达到100%。
  (3)开展乡镇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以创建国家、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百镇千村万户”工程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5.开展防治土壤污染工作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调整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加强对农用化学品的管理,减少农用化学品污染。
  16.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控制
  (1)采取综合手段,防治畜禽饲养业的污染。新建蒙牛现代牧场、黄池万头养猪场等规模化畜禽饲养场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积极采用生物治理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形成以沼气和有机肥料利用为纽带的循环农业模式。鼓励、指导农户利用堆肥等技术对少量的粪便进行处理。到2010年,马鞍山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处理(资源化)率达到65%以上。
  (2)根据农业资源分布特点和地表水环境容量,划分可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并重的目标。
  (3)合理安排养殖水域。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旅游和特殊功能区域设置养殖区,现有养殖区与上述功能区域矛盾的,限期关停。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先进养殖技术,优化养殖布局,在石臼湖自然保护区实施“轮养”制度,维护水域可持续利用及其生态功能。
  17.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大力发展绿色、有机产品,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逐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全程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六、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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