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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4)强化交通噪声管理。环保、公安、城建、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抓紧城市道路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控制城市机动车辆增长过快的势头,严格控制农用车辆进入市区,及时淘汰报废机动车辆,进一步扩大城区禁鸣范围,强化禁鸣路段的管理,降低交通噪声。
  在做好城市道路建设的同时,应合理分配车流量,划定快慢车道,实行机动车与行人分流,在快车道中间设隔离栅防止行人横穿,以达到降噪目的;在人群密度较大的交叉路口,新建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减少因平面交叉口的车辆堵塞及行人横穿道路的阻塞;在城市交通噪声居高不下的道路,设立噪声屏障,切断噪声的传播途径;强化城市过境铁路和马钢专用铁路噪声控制工作。结合宁芜铁路和城际铁路的建设,合理规划铁路过境路线,避免对居民集中区等噪声敏感地区的影响,同时在铁路干线两侧建防护栅栏,尽量减少鸣笛;严格控制马钢专用铁路夜间运输,保护沿线居民的身体健康。
  9.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完善垃圾渗沥液的处理技术及工艺,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向山垃圾场无害化处理二期工程建设,形成年处理生活垃圾15万吨的能力。
  10.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地生态体系建设
  (1)城市核心区域绿地生态圈建设。开展城区核心绿地生态圈建设,依托市区内山体绿地、公园景区,形成全长26公里核心区域绿地生态圈。
  (2)环城绿地生态圈建设。结合市区周边众多山丘等绿地生态系统,形成环城绿地生态圈。整个环城生态圈长约44公里。其西部与城市景观绿地和长江马鞍山段生态防护林带融为一体,东部与濮塘风景区相连。
  (3)城市生态网络建设。沿城市内河、主要交通干线建设生态隔离带和生态防护林系统。
  (4)城市景观建设。主要建设六大景观区:采石风景区、青山风景区、濮塘风景区、城市核心风景区、石臼湖自然保护区、马钢现代化工厂景观、城市生态小区建设。
  (5)生态社区建设。开展生态社区的建设工作,结合绿色社区建设,选择若干社区重点开展示范。
  四、以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大工业污染治理
  11.继续加大工业污水防治力度
  (1)新建马钢新区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污水处理系统,使新区污水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标准,同时符合环境功能区环境总量控制要求,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7%,吨钢耗新水量达到4.42立方米以下。
  (2)结合马钢新区建设,进一步淘汰现有落后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整合现有的3个厂区污水治理和排水系统,形成污水分区集中处理、集中排放,排污总量进一步削减的格局。
  (3)完善蒙牛冰淇淋生产线和液态奶生产线的污水处理,新建雨润肉制品生产基地的有机污水处理工程,并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使其排放总量符合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4)新建山鹰纸业30万吨板箱纸污水配套工程,结合原有的污水处理工程,进一步做好污水回用等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增产不增污。
  (5)加快节水型工业和循环经济工业建设工作,力争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以上。
  12.加快工业废气治理步伐
  (1)新建马钢新区焦化、烧结、原料、炼铁、炼钢和轧钢除尘系统和焦化干熄焦工程,使新区废气排放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标准,同时符合环境功能区环境总量控制要求;同时积极探索焦炉除尘系统和烧结低浓度二氧化硫治理的新途径。结合马钢现有落后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的淘汰,进一步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和管理,特别是加强现有的炼铁、炼钢和热电厂除尘系统的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万能达发电厂原有2台和新建2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淘汰市发电厂2台12.5万千瓦发电机组,新建2台100万千瓦的发电机组,并对新建机组开展脱硫和氮氧化物治理。使我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二氧化氮排放总量达到环境容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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