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都要把老年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要把所属老年大学的办学经费,包括教学业务、教材图书、科学研究、进修调研和教学设备投资等经费,纳入财政统筹安排。要根据学员规模和办学实际需要予以保障,并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教育事业的需要逐步增加。乡镇、街道的老年教育经费由乡镇、街道负责落实。社区办学经费由区财政和街道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助。
要广开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积极推动老年教育办学社会化。各类公益事业的收益中应拨出一定资金,用于老年教育事业。要制定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办学、捐资助学;要采取多种办法解决老年教育场所不足,可以采取调整、盘活、新建、共享等办法,也可以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租借闲置物业的方式解决。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将各自管辖的教育、文化、体育场馆兼作老年教育活动场所,实现资源共享。
五、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老年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党委主导、行政力推、老教统筹、社会参与是我市开展老年教育的基本经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把老年教育纳入各自的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纳入工作日程,帮助解决影响发展的实际困难。
我市各级老年教育委员会在发展老年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市、县、区老年教育委员会和乡镇、街道老年教育领导小组的建设。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兼任名誉主任,党政分管领导任主任,还要配强主持工作的常务副主任和工作班子。因干部调整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向上一级老教委备案。
开展老年教育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把学校办成弘扬先进文化的阵地。要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和“学、乐、为”相结合的办学方针,培育身心健康、进取有为、跟上时代的社会主义新型老人,在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更为显著的作用。
当前正是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的有利时机,要乘贯彻落实省两办文件的强劲东风,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我市老年教育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和谐马鞍山”和“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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