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健全考核奖惩制度。改进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的考核制度。要把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员使用、晋升、奖惩、收入分配以及续聘、解聘的基本依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奖惩制度,规范奖惩程序和条件,充分发挥奖惩在人事管理中的激励和惩戒作用。
7、妥善安置改革中的未聘人员。推行聘用制度中,签订聘用合同时未被聘用的编制内职工属未聘人员。未聘人员安置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种渠道安置、不能简单推向社会的原则,在解决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扩大社会接纳的渠道和办法,事业单位应根据未聘人员的实际情况实行转岗培训、自谋职业、托管、内部待聘等方式给予安置。单位应积极为未聘人员提供上岗机会,并保证其基本生活,有条件的单位或部门可对未聘人员在系统或行业内调剂安置。
8、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监督制度。遵循依法监督、按章实施、有利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对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履行人事管理职能等方面的监督,完善事业单位和职工的权益保障机制,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职能作用,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公开、公正、公平。
四、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07年底基本结束,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1、进行试点(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选择市文化、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作为我市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的试点单位。各区和各系统可选择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教育系统要继续贯彻落实皖人发[2003]9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2、全面实施(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在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基础上,在我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各区和各系统主管部门于2006年11月底前上报本区、本系统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实施方案,2007年1月开始组织实施。
五、几点要求
1、统筹规划,稳步实施。各区、各系统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紧密联系实际,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当涂县可参照本意见制定本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主动接受群众和上级的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要广泛宣传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积极稳妥地把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2、明确职责,加强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在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和牵头协调,审核改革实施方案;各区和各系统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对本区、本系统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领导和组织实施。各区、各系统和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服从改革、服从大局的意识,严格执行改革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齐心协力地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