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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马鞍山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2、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新型用人制度的基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都要实行岗位管理,用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逐步打破职务终身制。
  管理岗位实行职员制度。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实际,建立五级职员序列,分别为:二级职员(副)、三级职员(正)、三级职员(副);四级职员(正)、四级职员(副);五级职员;六级职员。在国家规定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实际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相分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要按照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高、中、初级结构比例,科学合理配置。
  工勤岗位实行岗位(等级)聘任制度。按工勤岗位技术含量分别设普通工岗位和技术工岗位。普通工只设岗位,不设等级;技术工岗位在国家规定的工种范围内,设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五个等级。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技术要求,根据工勤人员职业工种、技术等级、实际能力等条件,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完善工勤岗位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工勤人员进、管、出等环节的管理。
  3、改革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改进管理办法,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适应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逐步改变单一的委任制,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同职务的性质和要求,实行竞聘上岗、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多种形式的任用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
  4、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般都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公开招聘要打破地域、身份等限制,在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通过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严把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确保新进人员素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逐步实现事业单位“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5、推行竞聘上岗制度。竞争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任用的主要方式,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的重要内容。推行竞聘上岗制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坚持双向选择。要以岗位要求为基础,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竞争上岗,按照能力和业绩择优聘用。竞争上岗过程中,要规范程序,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通过竞争上岗,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岗位能上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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