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的原则,以全省科技成果应用信息服务网络为基础,整合、集成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交易、工程化中试、创业孵化、专业人才等信息资源,完善相关数据库建设,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共享服务网络。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共享全国信息。
4.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门户网站
按照率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要求,整合集成平台内的信息资源,建设马鞍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门户网站,实现与国家、省科技信息服务网的互联与对接。积极为社会提供信息导航、数据下载、软件在线分析工具、委托研究测试、远程检测诊断等方便快捷的资源信息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建立市科技局、发改委、经委、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马钢公司、矿院、中冶华天、安工大和其他有关单位参加的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平台建设整体规划和相关措施的制定工作,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联合审定平台建设重大任务,组织跨部门、跨行业、跨条块的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整合与共享工作等。
市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意见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所属重点实验室建设并监管其运行,参与长三角区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发改委负责将平台建设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统筹平台重大项目建设,具体组织实施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并监管其运行;市经委负责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具体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并监管其运行。市教育局负责联系安徽工业大学等高等院校,整合教育系统相关资源,协调省教育厅所属重点实验室建设。市财政局根据需要安排平台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土地、城建、质监、税务、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对于平台建设要给予积极支持。
(二)加大资金投入
深化资源配置方式改革,保证市、县区财政对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每年度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平台建设。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调控作用,对进入平台内的大型科学研发仪器设施共享使用给予补助,调动企业、社会组织的积极性。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等为平台建设投融资提供便利条件。
(三)创新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若干配套政策和国家、省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法规,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权利、义务,营造公共资源共建共享的良好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