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6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马政办[2006]18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6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八日
2006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市政府纠风办 二〇〇六年五月)
2006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市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源头治理上有新举措,为加快实现 “两个率先”、构建和谐马鞍山及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一、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落实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标准和范围,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大力推进招生工作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民办高中和初中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审批和控制学校新建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严禁教师私自办补习班。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选用的管理,强化对中小学收费情况的有效监控。全面推行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考试等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严禁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活动。
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监督工作,坚决纠正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及向投标人乱收费等行为。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严格药品审评审批,严把药品市场准入关;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
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对政府定价的药品实行分期分批降价,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 “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健全动态监管、评价和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严格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医疗服务承诺,取消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报酬直接挂钩的承包办法,理顺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认真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深化医疗卫生、医疗保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医保定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