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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马鞍山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马鞍山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06]38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关于《马鞍山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三日

马鞍山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4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步伐,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我市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降低农村商品流通成本,提高农村商品流通质量,保障农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农村实际相结合;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以政策为手段,政策扶持与企业自主相结合;以试点为抓手,抓点带面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以骨干龙头企业为核心,引导和鼓励各类小流通企业参与竞争相结合。
  二、主要目标
  2007年底,初步建立起高效畅通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形成城乡协调、以城带乡、城乡互助、功能完善、流通有序、诚信和谐的农村市场体系。
  具体目标:从2005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三区一县共 19个乡镇, 241个村,计划建设9个配送中心(其中: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4个、农资配送中心5个),67个乡(镇)级“农家店”(其中:日用消费品店29个、农资店38个),522个村级“农家店”(其中:日用消费品店253个、农资店269个)。
  三、建设规模及方式
  (一)建设规模
  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是核心,按照商务部有关规定经营面积一般在1000平方米左右,具有零售与批发(配送)双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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