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目标任务
档案工作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待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应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切实纳入议事日程,每年听取一次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档案工作关键性问题。要将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尤其是档案管理模式改革、档案资源整合、现代新型档案馆建设及档案信息化建设等重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适时制订出台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重要措施。市、县(区)信息化建设组织机构要吸收档案部门参与工作,把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全市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文档一体化工程。进一步实行目标责任制,把“十一五”时期全市档案工作主要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对档案管理模式改革、综合档案馆建设、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督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财政投入,夯实工作基础,突出重点建设
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要将档案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综合预算,结合档案资源安全管护和开发利用的需求,逐年增加档案业务经费,在现有年度预算档案业务经费的基础上,今后每年应适当增加国家档案的抢救和保护经费,确保档案事业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同步。对于市综合档案馆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工作,市财政要集中财力重点投入。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措施支持县(区)综合档案馆建设,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档案馆建设补助资金,力争在2008年全面完成市、县(区)档案馆建设工程。
(三)坚持依法治档,推进科教兴档、人才强档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
安徽省档案条例》。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管理档案事业,依法做好档案服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档案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大力实施科教兴档战略,以建立电子档案中心为抓手,寻求科技的有力支持,实现档案发展模式的新突破和发展道路的转变,通过高科技手段,实现电子政务环境下市档案馆与县(区)档案馆和市直机关档案室的在线连接和文档一体化,促进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