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2005年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马政办[2006]43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0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经市表彰领导小组批复同意,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荐评选,决定授予陈修春等15名同志为2003-200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全市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为我市加速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和谐马鞍山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3-200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3-2005年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1.陈修春 市农委
2.赵 斌 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