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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2006年度精神文明十佳集体、十佳市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4、大力倡导家庭美德、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自强不息、勤奋创业,成为家庭成员的典范;
  5、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2005-2006年度“双十佳”评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推荐,群众投票评选、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首先由各部门、各单位在群众和基层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审后推荐,再由评选办公室从中选出各15名先进集体、市民,在新闻媒体上刊登选票及事迹,最后由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情况确定人选。具体步骤是:
  1、组织申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预备候选集体、候选人,于2006年12月10日前将名单和事迹材料报市文明办(电话:2366279)。各单位要保证上报预选对象的事迹材料真实可靠,经审核把关后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材料一式五份,字数不超过3000字。
  2、产生预选对象。市“双十佳”评选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从中各筛选出集体15个,个人15个,于2007年1月10日前在《马鞍山日报》刊登。组织发动广大市民投票评选。
  3、组织投票。市民按照《马鞍山日报》刊登的候选集体、个人事迹材料,按照投票须知的要求填票,于2007年1月底投票至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在2月10日前完成投票的计票工作。
  4、命名表彰。评委会根据投票情况,研究确定入选单位和人选,于2月20日前将评选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命名十佳集体和十佳市民;对其他5名候选集体、个人授予“双十佳”提名奖。于2007年3月5日前后召开2005-2006年度“双十佳”表彰大会。
  5、组织开展向“双十佳”学习活动。大会表彰以后,市文明委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双十佳”集体、个人的先进事迹。各部门、各单位要借助这一活动的开展,掀起一个学习“双十佳”,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高潮,努力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人人学先进、处处讲文明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领导
  成立“ ‘双十佳’评选委员会”。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汪永年同志担任,评委会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直工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活动的具体事项由市文明办承办。
  附件:1.马鞍山市2005-2006年度精神文明十佳集体推荐
     2.马鞍山市2005-2006年度精神文明十佳市民推荐表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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