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成立实施
《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公务员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既是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的重要组织者,又是
《公务员法》规定的管理对象,必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在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工作中发挥好领导和表率作用。组织、人事部门要主动担负起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深入学习
《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准确把握法规和政策的精神实质,按照中央、省和市实施工作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
《公务员法》的各项工作方案,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备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否严格执行工资福利保险制度和各项配套政策法规。
(四)严明工作纪律。
《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要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工作标准,统一操作程序,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徇私舞弊,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要严格遵守
《公务员法》实施各个方面的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由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公务员登记工作期间,暂停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暂停申报审批参照管理单位。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在实施
《公务员法》中,对可能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报告,加强引导,稳慎处理,确保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