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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党办[2006]45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办发[2005]21号)精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推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里程,现结合实际,提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把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
  (一)增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技能人才是整个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是企业竞争力和地区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马鞍山的重要保证。“十五”期间,我市通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技能人才队伍得到扩大,劳动者的素质与技能结构得到较好的提高和改善。到2005年末,我市高技能人才已达2.8万人,由“九五”末占技术职工比例的8%提高到16%。但还存在着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大,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激励、评价、使用等机制不够健全,全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还不够重视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是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我市劳动力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总量将急剧上升。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和完善企业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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