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互动栏目管理
第十五条 “中国马鞍山”设置市民心声、市长信箱、在线访谈、便民问答等互动栏目。
第十六条 各政府网站单位应主动链接“市民心声”,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对涉及本单位职责内的网民投诉、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与解决。
(一)对由“市民心声”反映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答复。确需延长办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说明,答复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5天。
(二)对超过3个工作日未回复的,由市信息办通知办理,并作文字记录。
(三)市信息办每月对“市民心声”回复情况汇总后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 各政府网站单位应在“中国马鞍山”上向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和应用。
(一)在“中国马鞍山”设置部门共建栏目,包括部门概况、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法规公文等。
(二)推进网上办事和在线服务,将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并提供在线申请、在线查询、结果反馈、便民问答、政策解释等服务。
共建栏目的内容由各单位负责日常更新,由市信息办实行测评。
第五章 网站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八条 政府网站的运行维护执行下列规定:
(一)在工作日和节假日24小时正常运行,以方便公众访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应及时发布公告。
(二)在“中国马鞍山”采用虚拟主机或主机托管方式建设网站的单位,网站安全及网络管理由市信息办负责,信息更新维护由各托付单位负责。采用其他方式建立网站的单位,网站安全及网络管理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 各单位政府网站的运行状况由市信息办实行日常监测,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应当维护用户正当权益,系统管理人员不得违规对外透露用户资料及相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电子信箱(xxx@mas.gov.cn)的开设、维护和撤销,统一由市信息办负责。
第六章 网站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政府网站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安徽省政府网站安全管理技术指南》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出现突发情况时网站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