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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对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8.其他需要依法检查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1.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情况。评价部门(包括下属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程度及其效果。
  2.部门预算管理情况。审查各部门是否按规定将本级和所属有财政拨款的单位的所有资金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包括预算外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是否按照细化的预算及时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有无随意调整预算项目、调增、调减预算金额或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的问题。
  3.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审查部门总支出预算(包括部门年初支出预算、当年追加支出预算和上年结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重点审查专项支出是否按预算、按项目和有关财政制度的规定执行,有无挤占挪用、截留转移、改变专项资金和专项事业费用途的问题,有无因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相脱节,造成资金滞留,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通过以上情况的审查,进一步对部门综合预算以及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进行量化分析,评价财政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效率。
  4.部门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情况。审查部门组织各项收入的计划完成情况;有无违反规定设立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或擅自改变非税收入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有无违反规定缓收、减收、免收政府非税收入,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是否按规定实行收缴分离,票据使用是否合规,有无使用非法票据或者不按照规定开具票据。
  5.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账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是否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复的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范围支付资金,部门经常性的授权支付款项,是否按规定用途支出款项,有无变更项目授权资金额度、超越授权范围使用资金的问题;部门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无自行采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设备、工程、服务等行为;银行账户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有无将预算资金转移到部门零余额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的问题。
  6.审计调查在财政核定的人员工资性支出之外部门自行制定政策发放的奖金、福利等情况,了解发放标准、范围及其资金来源渠道。
  7.其他需要依法检查的事项。
  四、时间安排
  (一)2006年12月底前开展审前调查并收集法规文件等相关资料,拟定审计实施方案,做好审前准备工作。
  (二)从2007年1月份开始,组织实施200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审计调查,春节前完成审计实施工作(市财政局审计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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