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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起机制完善、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监管有力、保障适度、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弱势群体和大病救助机制,让群众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切实解决好广大农民在致富奔小康的进程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六)进一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进一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布置调整,对市中医院进行产权改革,为中医药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平台。大力培养中医专科人才,造就一支敬业精神强、专业思想牢、业务水平高、群众信誉好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建成一批省、市级重点专科(专病)。从医保、物价政策等方面对中医医疗给予扶持、倾斜,增强中医药事业自我发展的能力。调整支出结构,保证中医药事业发展必需的资金支持。
  (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进一步加强各项政府对卫生创建工作的组织,充分发挥各级爱国卫生组织的协调作用,加大卫生创建的宣传教育力度,抓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机遇,加大对农村卫生公共事业的投入,夯实卫生创建工作的基础。
  (八)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逐步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纠正和治理不正之风。与市纠风办、新闻媒体等多部门联合查处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行风暗访活动;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教育;持续开展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专项治理活动,树立卫生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大行风建设处罚力度。严格实施行风建设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对行风建设中群众投诉的问题,经查实一律实行“一次投诉待岗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大力宣传和树立一批卫生行业先进典型,弘扬行业正气,树立白衣天使的圣洁形象。
  六、规划的实施和评价
  (一)规划的实施
  1.县区、乡镇政府要根据本《规划》,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订本区域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根据本《规划》制订相应的实施计划。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政府支持,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出发,对卫生事业发展的目标、指标、政策、措施实行分类指导。
  3.各级卫生部门要大力进行宣传,在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参与,实施规划。
  4.各级卫生计划财务部门应会同其他业务部门,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监测和评价工作。
  (二)《规划》实施的监督监测
  《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测,通过卫生统计报告系统、卫生服务调查、典型抽样调查等途径,及时了解规划及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策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十一五”规划的评价
  1.分领域评价:根据不同卫生工作领域进展情况,组织对各个领域的执行进度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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