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体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马政办[2006]69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体育局制定的《马鞍山市体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马鞍山市体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为
《体育法》)、《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体育发展的意见》和《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体育发展的意见》,在实现“十五”目标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体育事业发展基本回顾
1.体育事业稳步发展。
“十五”期间,市体育局先后获得“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 2000-2005年全省全民健身先进集体、“全国全民健身宣传周优秀组织奖”、第六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预赛最佳赛区、2003年全国女子手球冠军杯赛优秀赛区等20项省级以上荣誉。竞技体育在全国比赛中获得27块金牌,2002年省十运会上取得了金牌总数第六名、团体总分第七名的优秀成绩,市政府通令嘉奖。承办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和全市首届社区运动会双双入选全市“双十佳”十件好事表彰,圆满完成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制订下发《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体育发展的意见》,建成省、市水上运动培训基地,大力完善体育设施,大力兴办体育产业等,为体育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群众体育蓬勃开展。
“十五”期间,全市体育协会发展到6个,各级单项体育协会23个,青少年俱乐部3个,国民体质监测、检测站4个。兴建晨晚练点100多个,其中省级示范晨晚练点43个。连续五年开展了“全民健身宣传周”活动,市民健身意识普遍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分别达到93.8%、91.2%;市人均公共体育场地1.15平方米,高于国家颁发的文明城市创建标准(0.15m/万人达标);拥有57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9.93人,高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8人/万人达标)。群众文体活动团队(15支/街道)接近达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45%)接近达标水平。举办了全市第一、二、三届社区运动会和市直机关第一、二届运动会,开展“新世纪、新征途、新体育、新生活”、“关爱生命,追求健康”、“让每个人都运动起来,让每个人都健康起来”、“新体育、新生活,我运动、我健康”、“健身从身边做起,健康从足下开始”等为主题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2001年承办了第六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总决赛,2003年承办了全国女子手球冠军杯赛,2004年承办了“恒生杯”国际太极拳交流大会。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民体育、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残疾人体育、老年人体育有了新的突破,具有马鞍山市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框架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