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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全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全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马秘[2006]5号)


当涂县、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5年,全市各目标管理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克难而进,全面和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新成就。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党办〔2004〕19号)和《关于<马鞍山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补充意见》(办〔2005〕61号)规定,现将2005年度全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花山区、金家庄区、市建委、市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
  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良好”单位:雨山区、当涂县、市招商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慈湖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市经委、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物价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规划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市委、市贸促会、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协机关、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接待处、上海联络处、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市人大机关、市广电局、市直工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北京联络处、厦门办事处、市地震局、市外办、市台办、市文联、市委党校、市法院、深圳办事处、市司法局、市检察院、报社、市委统战部、杭州招商联络处、市房地产局、市宗教局。
  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合格”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海口办事处、市市容局、市蔬菜办、市科协、市委党史室、市地志办、市文明办、市侨联、市档案局、市体育局、市社科联、市国土资源局、新城东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花山区党政领导班子10万元,金家庄区党政领导班子10万元;奖励市建委领导班子5万元,市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领导班子各4万元,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领导班子各3万元;奖励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领导班子各3万元;奖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各3万元(上述对领导班子的奖励,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奖金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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