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区级管理权限、促进城区加快发展的意见
(马发[2006]2号)
为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做法,在2002年市对区放权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扩大区级管理权限、促进城区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扩大区级管理权限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重要意义:进一步扩大区级管理权限,切实增强区级功能,是落实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扩大区级管理权限的重要意义,解放思想,服从大局,放权搞活,协调发展,为加快“双百”城市建设、加速实现“两个率先”、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要求,科学界定市区两级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责权,充分发挥区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促进城区加快发展壮大,促进全市“两个率先”目标加速实现。
(三)基本原则:责权利相一致;以块为主,条条配合;人随事走,财随事转;综合平衡,加强衔接;实际工作中除特殊规定外,均以下移管理权限处置。
二、进一步扩大区级管理权限的主要内容
(一)经济管理方面
1、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对备案制项目,除需要市级及其以上平衡建设条件外,由区备案;对核准制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核准目录确定的权限,除需要市级及其以上平衡建设条件外,由区核准;对审批制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如无上级资金或政府性投资,由区自行审批(享受国家产业政策优惠条件的项目,需报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对境外投资和外商投资项目,按国家和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执行。所有投资项目涉及到城市规划、土地、环保等,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工商部门在办理从事餐饮、娱乐、五金加工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须就其经营场所征求所在区意见。
3、区属各单位收费年审,经营性收费和区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明码标价监督管理,商业、餐饮、娱乐行业明码标价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监督管理,以及辖区内农村自来水厂供水定价权,由区行使。